系所學生事務

本系設有系學會負責學生各項活動事宜,並有導師制度、學習輔導小組、及各項獎學金,以輔助各年級學生。

學習診斷輔導系統

提供線上檢視修習課程進度,系統介面清楚簡明檢視主學系畢業學分及跨領域(學分學程、輔系、雙主修)修習進度,有助診斷學習進度,精準選課有效學習。

 

111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組提報資料

一、轉系申請資格:學士班修業滿1學年後依規定可申請轉系,每人以1次為限。112.4.10 ~ 4.12受理申請,申請規定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二、跨領域修習:

(一)學分學程申請資格:學士班學生自第2學年起,碩、博士班學生自第1學年起。112.4.27 ~ 5.4受理申請,申請規定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二)輔系、雙主修申請資格:學士班自第1學年第2學期起至第4學年第2學期止(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

雙主修(112.5.22 ~ 5.24)、輔系(112.6.5 ~ 6.7)於教務處網頁公告受理申請。

三、學士班畢業學分檢核提供線上【學習診斷】,請同學上線檢視修業狀況以順利畢業,並歡迎同學洽詢註冊組提供學習診斷服務。

 

四、在學證明請至教務資訊服務自動化櫃員機投幣申請,或自備學生證影本至註冊組申請用印。

五、學生證掛失補發(遺失、毀損、更改姓名、轉系)

(一)登入LDAP帳號至「學生證掛失補辦作業」申請掛失,填寫資料送出。

(二)至教務資訊服務自動化櫃員機繳費,持補發申請單及繳費收據至註冊組查核補辦作業是否完成,受理後約計5個工作天領取新卡。

※校園卡攸關校內門禁及圖書館等管理服務,遺失務請掛失停權以免遭人盜用。

六、地址變更:學士班學期成績通知單郵寄戶籍地址,研究所郵寄通訊地址。

(一)戶籍地址:攜國民身分證至註冊組申請變更。

(二)通訊地址:攜學生證至至註冊組申請變更。

※學士班如欲郵寄至通訊地址,請持家長同意書辦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