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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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111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輔校學三字第1110023184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4件) 附件一: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彙整名冊、附件三: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附件四:單位月請款名冊
1111205060_1_ATTCH1.pdf 1111205060_2_ATTCH2.ods 1111205060_3_ATTCH3.odt 1111205060_4_ATTCH4.ods
主 旨:函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並公布周知。
說 明:
一、依「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案申請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求之學生申請。
三、本助學金屬服務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新台幣6,000元整。
四、請各學系訂定並公告系內申請時間,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審查同學申請,於111年12月30日前將學系初審合格彙整名冊、個人申請書(可至生輔組網頁下載)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請將相關資料送至系辦 (12月20日截止)。
五、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12年3月至5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5日前提報助學金請領名冊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六、申請同學需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http://stuservice.fju.edu.tw/fjcugrant/):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系統於12月1日開放登錄),填入申請表(系統內成績請一律填0);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匯款金融帳戶完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