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
旨: |
「輔仁大學汰舊電腦贈與弱勢學生管理要點」,有需求且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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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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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04學年度本學期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23日(五)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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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贈與電腦數量由本校資訊中心提供,錄取人數多於電腦時,依本要點第二點第(一)至(三)順序,核予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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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凡符合本要點申請資格之學生,請填妥申請表,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內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經審核錄取後,憑學生證於資訊中心規定期限內至資訊中心領取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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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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