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提醒所屬師生111-1本學期受理停修課程申請截止日為11月25日週五(以送達教務處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因應疫情發展,本學期(111-1)停修作業受理申請補辦原則
本學期停修課程申請截止日為111.11.25(週五),學生如因新冠肺炎確診隔離,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停修申請單者,
務請於截止日前(111.11.25)先行上網完成線上申請及送出,並於隔離期滿後,將經授課教師及所屬單位系所主管同意之停修申請單,
檢附確診相關證明文件,於12月2日(週五)前向教務處課務組提出補辦申請。
*非因新冠肺炎確診隔離,不得補辦。
*確診隔離期間之日期,須含111.11.25。
*補辦截止日為111.12.2,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