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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稿文號: |
109120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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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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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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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02-29023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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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
李錫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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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2-29052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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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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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
如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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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109年0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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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輔校學三字第10900022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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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 別: |
最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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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 件: |
(2件)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說明 1091200496_1_ATTCH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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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旨: |
轉發教育部「108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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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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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教育部109年01月20日臺教高(四)字第1090011022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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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方式:依「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第4點第2款第3目規定,請學生於109年3月20日前檢附相關文件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李錫勳先生主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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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8學年度第1學期已通過所得及財產查調之申請學生,學校無需複查,惟仍請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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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次申請者,請檢附107年度家戶所得清單、不動產清單、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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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開申請資格、補貼額度及辦理方式,如有疑義,請參閱本計畫第4點第2款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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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敬請各單位協助儘速宣導所屬同學周知,俾維學生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