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公告】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補助」申辦相關事宜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學生事務處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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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許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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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09年05月11日
發文字號: 輔學三字第1090050042號
速  別: 速件
 
 
旨: 函送109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補助」申辦相關事宜,
請查照並公布周知。
 
明:
一、 申辦時間:
  (一)舊生:109年6月4日至24日。
  (二)新生、轉學新生、復學生:109年8月13日前。
二、 申辦地點: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YP104室)。
三、 相關辦法請至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
   (一)舊生:請至「學生資訊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表格(手機有變更者亦需更新),
         申請表須親自簽名,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二)新生及第一次申請者:請先至「學生資訊管理系統」         
        http://smis.fju.edu.tw/freshman/login.aspx填妥學生基本資料後
        (含學生手機及E-MAIL帳號),才能進行學雜費減免的申請,
         申請表須親自簽名,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四、 學雜費減免採初審通過後,直接將補助款從學雜費繳費單中扣除,
         在申請時間內申請合格者,請上網至「學雜費入口網」 
         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補助款金額);切勿以未扣除減免金額之繳費單繳費,
         並於109年9月9日前完成繳費。
   (一)舊生:109年8月1日起下載繳費單。
   (二)新生及轉學新生:109年9月2日起下載繳費單。
五、 申請身障人士及其子女、原住民生暨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等類別,
        除原規定須檢附內含詳細記事戶籍謄本外(申請日期須於109年5月1日以後
        才具效力),亦得為含詳細記事新式戶口名簿;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致公眾集會恐有風險之故,本學期暫不提供校內戶籍謄本申請服務。
六、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補助,
        108年度家庭所得總額須低於新台幣220萬元。
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在修業年限內可減免修讀輔系、
         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用,依各類別補助比例予以減免。請於繳完學分費用
         後,持學分費收據及當學期選課清單至生輔組辦理;另「原住民學生」修讀輔系、
         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如已超過定額減免之標準,則無法再減免。
八、 同時申辦減免及就學貸款的同學,因減免的金額須扣除後的餘額才能申請貸款,
        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
九、 凡依據各類學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不得申請政府所提供其他
        教育補助費,兩者僅能擇一辦理。另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
        亦不得再重複申請;而延長修業年限、暑期(重)修、補修者皆
        不包含於學雜費減免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