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公告】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 6月20日申請截止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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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慈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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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07年05月28日

 

發文字號:

輔校學三字第107001188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  件:

(3件) 附件: 1071300384_1_7.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1060912修正).pdf 
1071300384_2_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名冊(彙整名冊).xls 
1071300384_3_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個人)1071版.doc

 

旨:

函知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並公布周知。

 

明:

 

 

一、

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1)辦理。

 

二、

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審查,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要的同學申請。

 

三、

清寒助學生屬附服務負擔性質,每月應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四、

請各學系訂定並公告系內申請時間,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審查同學申請,於6月22日前將學系初審合格彙整名冊(如附件2)、個人申請書(如附件3)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6月20日系申請截止日)

 

五、

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

 

六、

各系若有特殊情況之同學,需要增額補助者,請於彙整名冊上註明原由,以憑送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

 

七、

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07年10月至12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0日提報請領名冊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