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公告】106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 1月5日系申請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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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106年12月06日

發文字號:輔校學三字第1060026205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  件:(3件) 附件一清寒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學系彙整名冊、附件三清寒助學金申請書 1061301020_1_7.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1060912修正).pdf

1061301020_2_清寒學生助學金學系彙整名冊.xls

1061301020_3_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個人)106版.doc

 

 

主旨:函知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並公布周知。

 

說明:

一、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1)辦理。

二、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審查,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要的同學申請。

三、清寒助學生屬附服務負擔性質,每月應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四、請各學系訂定並公告系內申請時間,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審查同學申請,於1月19日前將學系初審合格名冊(如附件2)、個人申請書(如附件3)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1月5日系申請截止日)。

 

五、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資料取得序號填入申請表;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

 

六、各系若有特殊情況之同學,需要增額補助者,請於彙整名冊上註明原由,以憑送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

 

七、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07年3月至5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0日提報請領名冊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