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公告】1051「生活助學金」申辦事宜

創稿文號:1051300289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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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黃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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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105年05月03日

發文字號:輔校學三字第1050009200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3件) (3件) 附件一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附件三申請表1051300289_1_1.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105版本).pdf 
1051300289_2_2.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105版).pdf 
1051300289_3_3.生活助學金申請書105(1)版.doc

 

主旨:

函告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事宜,請公布周知。

說明:

一、

依據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1)及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附件2)辦理。

二、

申請期間:105年6月1日起至6月17日止。

三、

辦理地點:請至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承辦人黃玉芳電話29053101〈YP104室〉。

四、

申請資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學生達60分以上、研究所學生達70分以上者。

  

(三)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

  

(四)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五)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

  

(六)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

五、

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生輔組網頁下載)(附件3)。

  

(二)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應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則僅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如申請人已婚者,應另含配偶。

  

(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有者請檢附影本,無者免附)。

  

(四)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六、

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每名每月生活助學金六千元,每期以3個月計;大學部學生每月應服務40小時、研究所學生每月應服務30小時。

七、

申請程序: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登錄(http://smis.fju.edu.tw/fjugrant/)及填寫助學金領取方式並將繳交資料送交生輔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