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公告】國立臺北大學「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之招生說明

國立臺北大學 函

機關地址:23741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

  人:沈玉菁

    話:02-8674111#67700

 

 

受文者: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226

發文字號:北大教字第1072100020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招生說明1( fd91a190f0f4801bd9bcb9c00c232fa6_A095G0000Q107210002000-1.pdffd91a190f0f4801bd9bcb9c00c232fa6_A095G0000Q107210002000-2.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主旨:檢送本校辦理「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之招生說明乙份,請轉知相關系所鼓勵符合資格學生修讀,並於107330()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藉由本校跨學院與實務界堅強師資陣容授課,培養國際談判專業人才。培養具有良好語言能力之國際談判人才,藉專業知識傳授、經驗分享、問題導向式模擬談判與統整演練,提升談判人才之國際競爭力,將專業知識與實務演練結合。

二、「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預訂於107 5月開始於國立臺北大學民生校區上課,規劃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本學分學程共21學分,必修課程9門,含基礎課程門、進階課程3門。

         ()申請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大學,106學年度起仍在學之二年級()以上及研究生(包含碩博士生與在職專班學生)之在學學生。

         2、申請人不限修讀學科,但以未來有意從事國際經貿談判、外交事務、跨國企業者優先。

         3、若報名為大學一年級在學學生,且經招生錄取會議決議推薦入學者,不在此限。

         ()具備足夠語言能力,語文檢定參考標準如下(相關語言證明參考教育部網站):

         1、由於本學程以英語教學為原則,故學員之英語程度必須符合教育部公告之「各類語言檢定證照等級對照表」中,相當於B1 ThresholdB2 Vantage之標準。若未達上述英語標準,得檢附其他證明文件,並經由招生遴審委員會推薦入學。

         2、第二外語證明:本學程特別鼓勵具備法、德、日、西、阿、韓、俄、義、葡、土、東南亞語(印、泰、菲、馬來、越、緬)等第二外語語文能力之學生修讀,如能提供上述任何一項語文證明者,優先錄取。

三、上課時段:

         ()第一階段:106學年度第2學期週六上課(五月起至六月底);9101600

         ()第二階段:暑假週一至週五上課(七月至八月);9101600

四、上課地點:本校民生校區(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號)。

五、申請程序:107330()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sVAMQdIe1XO734je2

六、繳交保證金:獲甄選通過並確定修習本學分學程者,應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參仟元整,並於全程修習完畢後退還。

七、聯絡方式:法律學院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700)沈玉菁小姐。

八、網站資料:http://www.law.ntpu.edu.tw/?p=12046

九、電子郵件信箱:ntpucil@gmail.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