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公告】函知學生於校園因與確診個案接觸未被認定進行「3天防疫假」請假事宜。

創稿文號:

1111202258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函

   

機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傳  真:

02-29053163

 
   

承 辦 人:

賴敏如

 
   

聯絡電話:

02-29052231

 
   

電子郵件:

017284@mail.fju.edu.tw

 
 

 

 

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11年05月18日

       
 

發文字號:

輔校學三字第1110009817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附件1_學生自主申請防疫假申明書;附件2_學生自主申請防疫假申請辦理步驟 1111202258_1_ATTCH1.pdf
1111202258_2_ATTCH2.pdf

 

     

 

旨:

學生於校園中因與確診個案接觸未被認定進行「3天防疫假」的接觸人員,如因個人感受疑慮,自主申請「防疫假」,辦理請假方式乙案,請查照。

             

 

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高教司111.05.07發布之大專校院防疫措施Q&A暨111.05.12校級防疫會議決議辦理。

 

二、

因校園中出現確診個案,與個案共同修課,共同進行體育課程、運動訓練、樂團或社團等活動,且未被認定進行「3天防疫假」的接觸人員,如因個人感受疑慮,亦可自主申請「防疫假」,請假日數不併入事病假計算,但學校不會提供快篩試劑。

 

三、

上述學生自主申請防疫假日數比照被認定進行「3天防疫假」的接觸人員,以申請3天(連續含假日)為限,填妥「學生自主申請防疫假申明書」(如附件1)經導師或系所主任/所長核章後,至【自主健康管理平台】申請防疫假並上傳「學生自主申請防疫假申明書」做為證明文件,需於自主申請防疫假日期結束3天內完成申請,逾期不得補辦,申請辦理步驟詳如附件2。

 

四、

防疫假請假期間學生與老師聯繫協調補課或彈性上課方式。

 

五、

防疫假請假期間如遇考試,請依「輔仁大學學生考試請假規則」逕向教務處辦理。

 

六、

有關學生於【自主健康管理平台】防疫假請假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聯絡方式如下:

 

  

日間部聯絡電話:02-29052231。

 

  

進修部聯絡電話:02-29052247。

 

七、

防疫規劃依據疫情狀況與主管機關指引滾動調整,將即時公告於本校首頁防疫專區,敬請留意防疫專區訊息公告。如有未盡事項,悉依教育部、CDC與本校防疫小組決議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