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活動】受理動物園110年度野生動物經營管理與保育研究暑期實習案 | 4月23日系申請截止日

臺北市立動物園 函

機關地址:1165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2段30號

承 辦 人:周易蕾

電    話:29382300#203

電子信箱:dwx39@zoo.gov.tw

 

 

受文者: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北市動園動字第110300222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附件1暑期實習題目一覽表、附件2實習申請表、附件3實習合約(學校)( 14827516_1103002222_1_ATTACH1.odt、14827516_1103002222_1_ATTACH2.odt、14827516_1103002222_1_ATTACH3.pdf,共三個電子檔案 )(1101293979_1_14827516_1103002222_1_ATTACH1.odt;1101293979_2_14827516_1103002222_1_ATTACH2.odt;1101293979_3_14827516_1103002222_1_ATTACH3.pdf,共三個電子檔案)

 

主旨:為辦理本園110年度野生動物經營管理與保育研究暑期實習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園申請實習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園為動物生態保育及教育之場所,為培養對圈養野生動物之行為生態、飼育管理及保育研究有興趣之大專學生專業研究能力及深化野生動物保育意涵,故開放本年度暑期實習生報名,請貴校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動物科學、昆蟲學、生物學、生物技術、生物科學、生命科學、森林學、生命教育與環境學、生物資源、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生態人文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學、森林暨自然保育學等自然保育相關系所。

三、檢附「臺北市立動物園110年度野生動物經營管理與保育研究暑期實習題目一覽表」(如附件1),請貴校相關學系學生具學習興趣者,依題目志願惠予填寫「臺北市立動物園野生動物保育實習學生申請表」(如附件2),並於110年5月7日前由貴校統一函送本園審核,本園將另函回復錄取通知並請貴校用印「臺北市立動物園學生實習合約書」(如附件3)後函送本園辦理。(4月23日系申請截止日)

四、本(110)年度本園暑期實習開放自110年7月1日起至8月30日止,實習期間貴校學生得憑本園實習證件免費入園,該學生之出勤、交通、保險及入園應遵守事項詳見合約書,倘無故缺席或於實習開始後始退出者,將影響貴校來年申請本園實習之機會。

五、本園囿於人力及研究資源有限,如未錄取,恕不另行通知,請諒察。

 

附件: